详情介绍
办理单位:琅琊区总工会
案例简介:
2018年2月,张某因承包工程,雇佣王某为其提供劳务。工程结束后,张某向王某出具一份欠条,载明欠王某工资款16300元未结。2018年6月30日,加上元月4天工资款920元,总计欠款17200元。王某多次讨要工资,张某在2018年7月-2019年10月,前后分五次支付王某工资合计10000元。2019年10月23日,王某因病死亡,妻子邹某此后曾多次要求张某支付剩余的工资,张某在2021年春节前后三次支付3000元,剩余4200元一直拖延未付。2019年王某因病死亡,遗属邹某屡次讨要被拖欠工资,用工者张某多次推诿、拒不支付。邹某遂通过琅琊区总工会微信公众号平台,职工维权专栏找到琅琊区总工会“法院+工会”调解员进行咨询。
具体做法:
在充分核查证据后,调解员反复电话与张某沟通,但张某以年代久远、人在外地等理由进行推脱。调解员与张某积极沟通,告知其邹某生活困难的现状:邹某丈夫王某已经去世三年,邹某又年迈,家庭生活十分困难,急需这笔钱解燃眉之急。晓之以理、动之以情,张某最终表示愿意支付工资款。
经调解,确认张某欠邹某劳务工资款4200元,张某于2022年6月7日给付2000元,2022年9月1日给付2000元,邹某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障。
推广意义:
欠薪无小事,调解显温情,欠薪纠纷成功化解,有效维护了职工合法权益,化解基层社会矛盾,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。